《襄阳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批后公开

来自:  时间:2018-12-05

规划组织单位:襄阳市城乡规划局

规划编制单位:襄阳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襄阳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已经市政府批复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建部《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省住建厅《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襄阳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及规定,现进行批后公开。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二广高速公路、福银高速公路和规划的东外环、南外环所围合的范围,加上隆中风景区、普陀堰风景区范围,规划总用地面积759.5平方公里。

二、规划目标

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充分发挥建筑、道路、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

三、功能区划

依据生态适宜性分析,结合规划区城市建设情况,按照海绵设施建设条件,将中心城区划分为8大海绵功能分区。

1、内涝风险修复区

将城市密集建成区划定为内涝风险修复区,主要包括襄城、樊城、襄州区的旧城区,区域内涝风险相对较高,存在较多内涝点。

2、现状径流提升区

主要为城市旧城区外的基本建成区,建设标准相对较高,品质相对较好,相对旧城区具备更好的改造条件和更多的提升空间。

3、规划径流控制区

主要包括襄城、樊城、襄州、东津和鱼梁洲的规划新建区(待建区),现状自然本底条件好,易于控制。

4、绿地径流控制区

主要为城市绿地、广场等开敞空间。

5、水生态修复区(水体)

主要为河流水环境较差的水面,尤其是南渠、大李沟黑臭水体区段,无补充水源的河流水面及未贯通的河流水面等,如滚河、淳河,需要进行水系整治改造的水面区域。

6、水生态保护区(水体)

主要为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好的河流,如汉江、小清河、唐白河。

7、天然海绵协调区

主要包括中心城区范围内、建设用地范围外,现状为生态预留用地的区域。

8、天然海绵涵养区

主要包括城市大型湿地、山体、林地等,主要位于城区外围。

四、中心城区城市海绵系统构建

1、水生态体系构建

结合控规编制单元和排水分区,将中心城区划分为41个管控分区。

根据襄阳实际情况,选取绿地率、水面率、改造难易度等评价因子构建评价体系,对每个管控分区进行综合评分,提出每个管控分区的低影响开发建设量。

表格 3径流控制单元工程方案一览表

管控分区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绿色屋顶(ha)

下沉式绿地(ha)

透水铺装(ha)

其他调蓄容积(m³)

1

72

0

22.7

26.8

2569

2

70

0.6

25.1

39.5

3356

3

66

0.8

5.8

4.1

4320

4

70

3.5

19.2

79.5

5056

5

75

6.4

21.6

132.5

6621

6

65

1.1

10.5

35.9

11560

7

74

2.8

15.6

55.2

5214

8

65

0

5.9

10.5

13885

9

65

0

6.5

11.9

16589

10

70

1.2

12.6

20.3

3569

11

70

0

15.4

18.6

3356

12

78

15.3

23.5

13.5

2254

13

79

3.5

25.6

14.6

3869

14

85

0.8

121.3

2.2

1325

15

70

8.6

57.6

55.2

4899

16

69

0

9.2

18.6

4459

17

74

15.6

49.2

135.2

5563

18

77

10.2

33.8

88.6

4326

19

78

6.3

23.9

64.3

5568

20

75

9.5

45.6

74.5

6652

21

66

0

5.3

23.2

8996

22

64

0

12.9

33.8

15695

23

65

2.2

5.6

18.6

18569

24

70

7.6

20.1

66.6

9090

25

68

0

15.6

22.6

7623

26

74

0

8.6

12.5

4680

27

78

33.6

116.5

180.6

5523

28

85

1.6

60.9

110.6

5568

29

85

10.6

50.6

130.5

5569

30

80

8.2

90.6

190.8

4412

31

84

20.3

160.5

220.6

6521

32

85

25.4

35.6

335.8

5132

33

70

0

23.4

66.9

4459

34

68

0

22.5

70.5

10520

35

75

27.1

35

51.49

9814

36

74

0

30.5

60.5

13580

37

80

4.6

60.5

120.5

3356

38

78

1.8

30.5

85.9

5568

39

80

3.6

40.5

70.5

4452

40

85

7.6

45.6

80.9

3256

41

65

8.6

45.6

145.5

4405

合计

75

249

1467.5

3000.39

271798

2、水安全体系构建

通过灰色基础设施与绿色基础设施的建设,共同构建源头—中途—末端多层次控制系统,使中心城区达到30年内涝设计重现期。

源头:通过下沉式绿地、透水铺装、屋顶绿化等低影响开发设施,实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达到源头分散、慢排缓释的效果。

中途:以传统灰色基础设施为主,由雨水管渠、泵站、检查井、雨水口组成,主要实现传输雨水径流的作用。灰色基础设施的设计严格遵循《室外排水设计规范》(2016)、《襄阳市中心城区排水专项规划(2017-2030)》的有关要求。

末端:在“灰色基础设施”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降低源头雨水径流、在积水点汇水路径上结合新华公园、人民公园、东力公园、城南泵站、老龙堤公园设置5处雨水花园。

3、水环境体系构建

引水入城:目前汉江、小清河、唐白河拥有长流活水,其他水体均因自然条件的改变,成为城市内河,无稳定水源。通过引水工程将活水引入中心城区水系,包括南渠、大李沟、连山沟、顺正河、葫芦沟、滚河、淳河、浩然河,通过内源底泥清淤工程、生态补水活水循环工程等进行河道的增容扩苏,提升中心城区水系的环境容量。

点源污染控制:完善污水管网,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杜绝污水直接排放;降低点源污染影响。

面源污染控制:通过构建“源头、末端”相结合的控制系统,削减面源污染物,将污染物消纳在规划范围内,减轻地表水环境的压力。源头采用低影响开发设施削减径流量,减少进入径流的污染物总量。末端通过终端湿地系统措施削减剩余的径流污染物。

本次规划湿地公园面积约为645.78ha,分别为小清河湿地公园、月亮湾湿地公园、老龙洲湿地公园、庞公南湿地公园、鱼梁洲湿地公园、唐白河湿地公园。

4、水资源体系构建

根据不同用地类型,将襄阳市中心城区用地分为两大类,一是以城市非建设用地为主的区域,该类型为生态保育区及生态涵养区,区域内主要为大量耕地、林地和河流水系等,对雨水起到自然集蓄和渗透补充地下水的作用,净化面源污染。二是建设引导区,该区域主要通过低影响开发措施削减面源污染,并设置雨水收集设施,起到一定的滞洪削峰作用。综合考虑全年用于道路冲洗、绿化浇洒的总用水量和雨水调蓄设施可调蓄雨水量,提出雨水资源利用率8%的规划目标。

五、分区建设指引

确定城市水生态、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四方面的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具体指标,并参照《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确定相应指标,对每个管控分区的建设要求以分区建设指引的方式予以明确。

六、近期建设规划

综合分析襄阳各片区建设条件等因素,确定近期建设区包括庞公北片区、襄城城南片区、东津新区起步区和鱼梁洲片区。总用地规模46.2平方公里,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约20%。

七、重点示范区建设

为更好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选取示范区,积累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近期重点建设区域中通过生态本底条件、新建项目覆盖程度、现状改造难易程度等方面的综合比选,并考虑庞公北片区作为中德生态城示范区,具有技术和资金的优势,确定庞公北片区作为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