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户一宅”即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按照自然资源部规定及《湖北省土地管理办法》规定,农村村民兴建、改建房屋宅基地(含附属设施)总面积,使用农用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40平方来,使用末利用土地(建设用地)的每户不得超过200平方米;地上房屋不得超过3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