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非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易地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取得宅基地能不能登记?

来自: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5-09-08

答:非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易地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按照政府统一规划和批准使用宅基地的,在退出原宅基地并注销登记后,依法确定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使用权,并办理不动产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