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
为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深化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改革,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五证同发审批改革模式,根据湖北省《关于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省自然资源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深化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五证同发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制定了《襄阳市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五证同发实施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附件:襄阳市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五证同发实施方案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襄阳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