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55号)要求,按照《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内部抽查工作计划》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5年度野保科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一、抽查主体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二、抽查方式
随机抽查。
三、抽查内容
(一)对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的监督检查。
1.抽查对象:全市野生动植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等有关机构。
2.抽查比例:按10%比例随机抽取。
3.检查方式:现场检查与档案资料检查相结合。
4.检查内容:证实是否一致、养殖场所是否规范、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台账记录是否规范、种源来源是否合法、繁殖过程记录是否真实、安全措施是否到位;野生动植物及制品来源是否合法、经营台账是否规范。
(二)对湿地公园建设的监督检查。
1.抽查对象:襄阳市市域范围内的湿地公园。
2.抽查比例:按10%比例随机抽取。
3.检查方式:现场检查与档案资料检查相结合。
4.检查内容:一是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二是永久性截断湿地水源;三是擅自填埋自然湿地,擅自采砂、采矿、取土;四是排放不符合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及其他污染湿地的废水、污水,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五是过度放牧或者滥采野生植物,过度捕捞或者灭绝式捕捞,过度施肥、投药、投放饵料等污染湿地的种植养殖行为;六是其他破坏湿地资源的行为。
5.抽查时间:9月底。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提高认识。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的关键环节,更是督促单位、企业自觉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效手段,执法人员要高度重视,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提前部署,及时公示。根据工作实际,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抽查单位,提前制定工作计划,完成检查任务后将检查结果上报至市局审批科,并在市局官网予以公示。
(三)依法抽查,重点整治。执法人员开展检查工作时,应当对市场主体基本信息、抽查项目、抽查人员、抽查结果等情况进行记录。现场检查笔录和现场照片以及抽查事项涉及的各类现场登记表等证据资料应当作为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备案。检查人员要填写实地检查记录表,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由被查市场主体负责人签字或市场主体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盖章的,检查人员要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
(四)严肃法纪,遵守法规。在执行“双随机”抽查任务时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