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不动产登记“验登合一”工作方案(试行)

来自: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4-05-10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配合住建部门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工作, 实现“验收即发证”,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事项纳入竣工验收阶段,联合住建部门,在企业申请竣工验收备案时,同步启动不动产首次登记办理工作,提前介入,并联审批,实现“验收即发证”,通过简化流程、优化服务,实现高效验收和高效登记,减少企业等待时间。

二、适用范围

襄阳市区(不含襄州区)内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多测合一”基础上申报联合验收的不动产首次登记。

三、工作原则

(一)自愿申报。根据建设单位自愿申请,建设单位按照许可建设,建成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依规自愿申请联合验收和不动产登记。

(二)部门联动。加强部门联动,积极协调职能部门,共同推进不动产“验登合一”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制定操作规范。制定详细的验收和登记流程、标准和要求,确保各部门在办理过程中能够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操作。

(二)实现信息共享。建立联合验收和登记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数据互通,提高办理效率。

(三)优化办理流程。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确保各环节无缝衔接。

五、办理流程

(一)受理。符合不动产登记条件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对联合验收合格证明容缺受理。

(二)预审核。依据测绘机构的测绘报告及权籍调查结果,将数据资料导入权籍系统,进行预审核工作。

(三)落宗。预审通过后完成楼盘的落宗、校对、上传图纸等工作。

(四)登记。在共享获取联合验收合格证明后即刻上传不动产登记系统,在0.5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特殊情况不超过1个工作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不动产“验登合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实施和监督考核工作。

(二)加强培训宣传。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办理能力;同时,加强宣传和推广,提高企业和群众对不动产“验登合一”工作的认知度和满意度。

(三)强化技术支持。加强技术支持和保障,确保联合验收和登记平台的稳定运行和数据安全。

本方案由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两年。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