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杰 因保管不善,将襄阳市房权证樊城区字第70110942号对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韩杰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