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21〕45号)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措施》系列政策措施,我局对2024年度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情况开展自查,截至2024年12月,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无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