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鑫合陵园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的行政处罚(襄自然资执罚(樊)字〔2025〕6号)

来自: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5-07-16

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相对人名称

襄阳市鑫合陵园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处罚类型1

没收

处罚类型2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7月16日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

襄自然资执罚(樊)字〔2025〕6号

居民身份证号

公司法人:张辉,身份证号码:420***********683X

处罚名称

非法占地的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

1. 没收在非法占用的3009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

2. 责令将非法占用的3009平方米土地退还给太平店镇田山村委员会;

3. 对非法占用的3009平方米土地,按每平方米6元的标准处以罚款人民币18054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

处罚结果

1. 没收在非法占用的3009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

2. 责令将非法占用的3009平方米土地退还给太平店镇田山村委员会;

3. 对非法占用的3009平方米土地,按每平方米6元的标准处以罚款人民币18054元。

处罚机关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状态

正常

来源单位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樊城分局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25年7月16日

地方编码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