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襄阳东津新区(经开区)东津桂英加油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600MA494WKE3M |
处罚类型1 | 罚款 | 处罚类型2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7月18日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 | 襄东资规执罚字〔2025〕29号 |
居民身份证号 | 420***********0467 | ||
处罚名称 | 非法占地 | ||
处罚内容 | 1.责令30日内退还非法占用上营村的1247.61平方米土地给上营村村民委员会; 2.没收在非法占用1247.61平方米土地上(农用地符合规划部分)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9间瓦房、加油棚、储油罐、硬化地面); 3.对非法占用的128.87平方米其他农用地,按每平方米8元的标准处以罚款人民币1030.96元;对非法占用的1118.74平方米耕地,按每平方米15元的标准处以罚款人民币16781.10元,共计罚款人民币17812.06元。 | ||
处罚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并参照《湖北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范(试行)(2010年)》对非法占用土地类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等规定。 | ||
处罚结果 | 1.责令30日内退还非法占用上营村的1247.61平方米土地给上营村村民委员会; 2.没收在非法占用1247.61平方米土地上(农用地符合规划部分)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9间瓦房、加油棚、储油罐、硬化地面); 3.对非法占用的128.87平方米其他农用地,按每平方米8元的标准处以罚款人民币1030.96元;对非法占用的1118.74平方米耕地,按每平方米15元的标准处以罚款人民币16781.10元,共计罚款人民币17812.06元。 | ||
处罚机关 |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 ||
状态 | 正常 | ||
来源单位 |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25年7月18日 | ||
地方编码 |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