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东津新区(经开区)东津桂英加油点-非法占地的处罚(襄东资规执罚字〔2025〕29号)

来自: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5-07-22

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相对人名称

襄阳东津新区(经开区)东津桂英加油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600MA494WKE3M

处罚类型1

罚款

处罚类型2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7月18日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

襄东资规执罚字〔2025〕29号

居民身份证号

420***********0467

处罚名称

非法占地

处罚内容

1.责令30日内退还非法占用上营村的1247.61平方米土地给上营村村民委员会;

2.没收在非法占用1247.61平方米土地上(农用地符合规划部分)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9间瓦房、加油棚、储油罐、硬化地面);

3.对非法占用的128.87平方米其他农用地,按每平方米8元的标准处以罚款人民币1030.96元;对非法占用的1118.74平方米耕地,按每平方米15元的标准处以罚款人民币16781.10元,共计罚款人民币17812.06元。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并参照《湖北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范(试行)(2010年)》对非法占用土地类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等规定。

处罚结果

1.责令30日内退还非法占用上营村的1247.61平方米土地给上营村村民委员会;

2.没收在非法占用1247.61平方米土地上(农用地符合规划部分)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9间瓦房、加油棚、储油罐、硬化地面);

3.对非法占用的128.87平方米其他农用地,按每平方米8元的标准处以罚款人民币1030.96元;对非法占用的1118.74平方米耕地,按每平方米15元的标准处以罚款人民币16781.10元,共计罚款人民币17812.06元。

处罚机关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状态

正常

来源单位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25年7月18日

地方编码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