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黄樊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无 |
处罚类型1 | 恢复土地原状 | 处罚类型2 | 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12月8日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 | 襄自然资执罚(樊)字〔2025〕10号 |
居民身份证号 | 黄樊,身份证号码:420***********7416 | ||
处罚名称 | 非法占地的行政处罚 | ||
处罚内容 | 1.责令15日内将土地恢复原状; 2.责令将非法占用的720平方米土地退还给黄丰村委会、牛首村委会; 3.对非法占用的720平方米土地,处以罚款人民币7920元。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 | ||
处罚结果 | 1.责令15日内将土地恢复原状; 2.责令将非法占用的720平方米土地退还给黄丰村委会、牛首村委会; 3.对非法占用的720平方米土地,处以罚款人民币7920元。 | ||
处罚机关 |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 ||
状态 | 正常 | ||
来源单位 |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樊城分局 |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25年12月8日 | ||
地方编码 |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