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襄阳东津新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津镇上营村村民委员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54420607ME18017249 |
处罚类型1 | 罚款 | 处罚类型2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6月5日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 | 襄东资规执罚字〔2025〕15号 |
居民身份证号 | 420***********0613 | ||
处罚名称 | 非法占地 | ||
处罚内容 | 1.责令30日内退还非法占用彭庄村的7086.48平方米土地给彭庄村村民委员会。 2.对非法占用的7086.48平方米的其他草地,按每平方米5元的标准处以罚款人民币35432.40元。 3.没收在非法占用的7086.48平方米(农用地符合规划)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墓坑1662个及硬化地面)。 | ||
处罚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修正)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4日国务院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6号公布,1999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二条、参照《湖北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范(试行)(2010年)》第一项等规定 | ||
处罚结果 | 1.责令30日内退还非法占用彭庄村的7086.48平方米土地给彭庄村村民委员会。 2.对非法占用的7086.48平方米的其他草地,按每平方米5元的标准处以罚款人民币35432.40元。 3.没收在非法占用的7086.48平方米(农用地符合规划)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墓坑1662个及硬化地面)。 | ||
处罚机关 |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 ||
状态 | 正常 | ||
来源单位 |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25年6月6日 | ||
地方编码 |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