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东津新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津镇上营村村民委员会-非法占地的处罚(襄东资规执罚字〔2025〕15号)

来自: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5-06-06

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相对人名称

襄阳东津新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津镇上营村村民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4420607ME18017249

处罚类型1

罚款

处罚类型2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6月5日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

襄东资规执罚字〔2025〕15号

居民身份证号

420***********0613

处罚名称

非法占地

处罚内容

1.责令30日内退还非法占用彭庄村的7086.48平方米土地给彭庄村村民委员会。

2.对非法占用的7086.48平方米的其他草地,按每平方米5元的标准处以罚款人民币35432.40元。

3.没收在非法占用的7086.48平方米(农用地符合规划)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墓坑1662个及硬化地面)。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修正)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4日国务院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6号公布,1999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二条、参照《湖北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范(试行)(2010年)》第一项等规定

处罚结果

1.责令30日内退还非法占用彭庄村的7086.48平方米土地给彭庄村村民委员会。

2.对非法占用的7086.48平方米的其他草地,按每平方米5元的标准处以罚款人民币35432.40元。

3.没收在非法占用的7086.48平方米(农用地符合规划)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墓坑1662个及硬化地面)。

处罚机关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状态

正常

来源单位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25年6月6日

地方编码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