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6版

来自: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6-01-08

根据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公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制定《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6版)》。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详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点击跳转)

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或相关政务媒体等途径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公开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刚开:

1.“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zrzygh.xiangyang.gov.cn;

2.“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微信;

3.其他:报刊、电视、电台、网站等新闻媒体。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查阅场所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政务信息查阅地址及联系方式

办事咨询、查阅政府信息和相关政策可以到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信访室查阅,位于襄城胜利街95号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内国营林场一楼,咨询电话:0710-3533165。

二、申请方式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申请人可向本机关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互联网申请方式:申请人可以在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点击跳转)直接填写提交。

2.电子邮箱申请方式:下载《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根据要求填写后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到zrzygh@xiangyang.gov.cn

3.信函申请方式: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4.当面申请方式:申请人可以持有效身份证或单位证件到受理机构当场提出申请。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收费标准

《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本机关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湖北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是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95号;

邮政编码:441003;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10-3804522、3804759;

传真号码:0710-3804217;

电子邮箱地址:zrzygh@xiangyang.gov.cn;

门户网站网址: http://zrzygh.xiangyang.gov.cn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襄阳市人民政府或本机关投诉、举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我局纪检监察室举报,投诉电话:0710—3804739,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95号,邮政编码:441003;或者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