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读单位: |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5-05-13 | ||
| 来源: |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 主题词: | |||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解读方式: | 图文方式 | ||

襄阳市建设工程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
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项目落地实施,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建设工程“多测合一”改革工作有关要求,我局于2022年9月印发了《襄阳市建设工程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试行期2年。2024年下半年,我局启动对《规程》的修订工作,在征求市行政审批局、市住建局、市民防办等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形成《规程(修订)》。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创造良好营商环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有关工作。2019年3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要求对于验收涉及的测绘工作,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同年9月,自然资源部印发《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提出将建设用地审批、城乡规划许可、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等多项测绘业务整合,归口成果管理,推进“多测合并、联合测绘、成果共享”。2020年6月,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工作的通知》(鄂工建审改发〔2020〕1号),提出要明确工作内容,统一技术标准,确保各部门基准数据的一致性。
二、修订必要性
1.《规程》有效期已满。根据《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没有明确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2年。《规程》自2022年9月15日发布,有效期将至。
2.实际工作需要。“多测合一”实施过程中,《规程》存在定义有歧义、计算规则不明晰等方面的问题,可能导致测量结果的不一致性,影响工程竣工验收的效率和质量。
3.基础测绘联动更新需要。建设工程竣工综合测量作为地理信息数据的重要来源之一,需要与新型基础测绘实现联动更新。通过修订技术规程,建立起建设工程竣工综合测量与新型基础测绘之间的有效衔接机制,确保竣工测量成果能够及时纳入基础测绘数据库,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准确、实时的地理信息支持,减少重复测绘,提高测绘效率和服务质量。
4.规范行业行为需要。通过修订《规程》,规范测绘市场秩序,提高测绘服务质量,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加强行政主管部门对测绘市场的监管。同时,技术规程的修订也可以为测绘单位提供明确的技术指导和行为规范,促使其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编制依据
《规程(修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编制,引用了《城市测量规范》、《房产测量规范》、《地籍调查技术规程》、《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襄阳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30余项国家、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和襄阳地方规定编制、修订。
四、主要内容
《规程(修订)》主要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控制测量、地形图测绘、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规划核实测量、地籍测量、房产测量、绿地竣工测量、人防测量等11个章节。
1.总则
对建设项目综合测量规程编制的目的、工作内容、适用范围等作出相关规定。
2.术语
明确了“多测合一”各测绘事项相关专业术语。
3.基本规定
明确了定位基准、测量精度及成果质量检查等相关要求和内容。
4.控制测量
明确了“多测合一”工作的控制基础,以及平面控制测量、高程控制测量的相关要求和精度标准。
5.地形图测量
明确了地形图测量各项要素的采集内容、地形图表达、地形图绘制等相关技术要求。
6.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明确了《规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适用范围、精度指标及具体的面积计算规则。
7.规划核实测量
按照《城市测量规范》CJJ/T 8、《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 1:1000 1:2000 地形图图式》GB/T 20257.1、《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等规范标准,明确规划核实测量所涉及的建筑物边长测量、高度与层高测量、建筑基底面积与建筑物面积计算、竣工地形图绘制、绿地面积测量、竣工规划指标对比、成果提交等方面的具体技术指标和测量要求。
8.地籍测量和房产测量
按照《地籍调查技术规程》TD/T 1001、《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2、《城市测量规范》CJJ/T 8等规范标准,对地籍测量和房产测量测量内容作出规定,明确地籍测量所涉及的工作内容、土地权属调查、宗地图测制、成果提交,以及房产测量所涉及的房屋及附属设施测量、房产图绘制、共有建筑面积分摊、成果提交等方面的具体技术指标和要求。
9.绿地竣工测量
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及襄阳市地方规定等相关技术标准,对绿地测量内容、配套绿地测量、绿地竣工图绘制、成果提交等方面的内容作出具体技术规定。
10.人防测量
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等要求,对建设工程人防测量所包含的测量内容、人防建筑面积计算、成果提交等内容作出具体技术规定。
11.附录说明
主要包括了建设工程“多测合一”各测绘事项成果报告模板及襄阳市建设工程竣工综合测量数据建库标准,其中建库标准内容包括适用范围、编制目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数据建库总则、分类编码原则、数据分层、数据层属性结构等8个章节,以及要素分类及编码表、1:500数字线划图要素分类与编码表、专题数据要素属性值字典表、1:500数字线划图要素分层表、1:500数字线划图要素分层属性定义表等5个附录。
五、修订内容
1.新增1:500数字线划图成果数据建库标准
为适应新型基础测绘数据更新需求,依据《湖北省新型基础测绘联动更新工作方案(2022版)》,参照《湖北省基础数字线划图(1米)生产技术规程(2022版)》,新增附录E数据建库标准中“1:500数字线划图成果数据建库标准”,内容包括要素分层表、要素分类、编码表、属性定义等细节。
2.新增注册测绘师执业印章要求
根据《襄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暂行办法》及自然资源部文件,要求成果报告需由注册测绘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强化质量追溯机制,落实“终身追责”制度。
3.修订成果资料提交与归档要求
参照《房产测绘技术规程》,细化各测量分项的提交内容与归档资料,新增测绘合同、委托依据、过程记录(如会议纪要、外业草图、质检记录)等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可溯,满足联合验收与档案管理标准。
4.修订了门廊定义
结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将门廊定义调整为“建筑物出入口,无门、三面或二面有墙,上部有板(或借用上部楼板)围护的半围合空间”,明确与雨篷(仅顶部遮挡)的区分,解决实际操作中易混淆的问题。
5.补充了设备平台限定条件
补充设备平台的围护要求:需与建筑内部空间及阳台用实墙或栏杆隔断,且至少一个长边除护栏或百叶外无围护。符合条件的设备平台不计建筑面积,避免面积计算争议。
6.明确了地下室井道面积归属
明确地下室、半地下室出地面井道(非采光井)的建筑面积归属:满足层高、疏散要求且单井投影面积≤35㎡的人行楼梯间,计入地下室面积;否则计入地上面积,解决设计深化后井道面积认定模糊问题。
7.修订绿地面积折算与排除情形
依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绿化指标计算细则》,水系景观按50%折减绿地面积,统一绿化指标计算标准。移除原规程中与架空层绿化计算冲突的“利用底部架空做出的绿地不计入面积”条款,确保规则一致性。
8.《规程(修订)》有效期为5年。